关于发放从事教育工作、服务满三十年
荣誉证书的通知
各市、区教育局(教体文旅委)、教育工会,各直属学校(单位)、工会:
为激励广大教职工立足本职、敬业爱岗、无私奉献,不断增强立德树人的使命感与责任感,为苏州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作出贡献,苏州市教育局、苏州市教育工会将继续对从事教育工作、服务满三十年的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发放荣誉证书,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统计日期与对象:自2020年9月11日至2021年9月10日从事教育工作、服务满三十年的教职工。
二、统计花名册一式两份(纸质),于2021年7月16日前报市教育工会。电子稿统一通过市教育工会网站材料报送平台报送。联系人:吴洁,电话:65224063。
三、此荣誉证书是对教师长期从教的一种精神褒奖,是对长期从教者的一种肯定,仅作为从事教育工作、服务满三十年的证明,不作其他证明之用。
附件:苏州市从事教育工作、服务满三十年教职工花名册
苏州市教育局
苏州市教育工会委员会
2021年6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