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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《关于举办苏州职工庆祝建党100周年书法、美术、摄影大赛的通知》

发布日期:2021-02-03 14:19:00   作者:   来源:    阅读:

 关于举办苏州职工庆祝建党100周年

书法、美术、摄影大赛的通知

 

各市、区总工会,各局(公司)工会,各直属单位工会:

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热烈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,进一步培育健康文明、昂扬向上、全员参与的职工文化,经研究,决定举办“歌颂党的恩情 共建小康社会”苏州职工书法、美术、摄影大赛,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组织机构

主办单位:苏州市总工会

承办单位:苏州市职工文化体育协会

二、作品主题

本次比赛以“歌颂党的恩情 共建小康社会”为主题,力求通过职工书法、美术、摄影作品,用饱含职工深情的笔触、镜头,反映小康社会建设的伟大成效,讴歌党的英明领导、反映社会主义小康社会的美好生活,同时也展示苏州广大职工发挥主力军作用,团结拼搏、建功立业的时代风采精神风貌。

三、作品要求

1.美术作品(国画、油画、水粉、水彩、漫画、连环画、版画),书法、篆刻。国画、书法作品最大不超过四尺整纸,最小不小于四尺三开。西画作品最大不超过1米。篆刻作品以印屏形式参赛,印花不少于8方,其中二方附边款。(国画、书法一律竖式)便于展出。

2.摄影作品须由本人围绕大赛主题原创,可以是单幅或组照(4-8张作品),不限彩色、黑白。作品一律接受数码图像文件,可直接发送邮件。数码图像文件格式为JPG(JPEG)(作品不小于3MB)。

3.作品要求内容真实、形象生动,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准、富有视觉冲击力和感染力。

4.作品必须为真实记录的影像,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,但可对亮度、对比度、色彩饱和度等进行适当调整。

四、投稿办法

1.参赛作品和登记表必须通过作者所在市、区、局(公司)、直属单位工会上报,市总工会不直接接收投稿。由作者所在市、区、局(公司)、直属单位工会进行初选、分类汇总并填报《参赛作品登记表》(附件)后统一报送苏州市职工文化体育协会邮箱:360293249@qq.com,联系电话:65304749,联系人:杜先宝、闻志勤;

2.截稿时间:2021年3月20日(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)。

3.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
五、规则说明

1.投稿者应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、完整、明确、无争议的著作权;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、并均由作者自负法律责任。

2.主办单位有权将大赛的入选作品在相关展览、工会刊物、微信公众号、网站等宣传载体及工会活动中使用,不另付稿酬。

3.本次大赛解释权归苏州市总工会。

凡参赛者,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上述规则。凡不符合参赛规则的作品,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参赛资格。

六、奖项设置

经专家评审,评出优秀获奖作品,给予稿费并颁发证书。对在大赛组织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,授予优秀组织奖。

 

附件:参赛作品登记表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苏州市总工会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1年1月 2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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